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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15主题

文章出处:www.t3315.com | 责任编辑:兆信股份溯源 | 人气: 发表时间:2017-02-23 18:14

从1991年3月15日开始中央电视台推出现场直播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“。自从1991年以来,每一年的3.15晚会都会揭穿无数的骗局、陷阱、黑幕,这也为人民维护了无数的公平、公正,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和人生。而现在每年的3月15日都将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,发出最强烈的声音。促进制度发展,共建和谐社会,这也是关系到每个人的自身利益。而今年的3·15的主题暂未公布,下面就为大家分享近几年的3·15主题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!

2016年315晚会主题:共筑消费新生态

315晚会

中央电视台第26届3·15晚会将于2016年3月15日晚20点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现场进行直播。

一、今年的3·15晚会主题确定为“共筑消费新生态”。这一主题包括了两个关键词。第一个关键词是“消费”。2015年我国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率达到66.4%,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。同样在2015年,我国居民境外消费达到1.5万亿元人民币,从奢侈品到食品、日常生活用品无所不买。这反映出对人们对国内消费环境的信心不足。如何进一步提振国民的消费信心,让消费者更放心、更安心地消费,是新常态下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动力转型的重要任务。

第二个关键词是“生态”。随着互联网深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,旧的消费生态正在发生变化,在新的消费生态中,生产者、监管者、消费者三者的关系更为复杂,各自的行为边界变化更大,迫切需要消费生态提质升级,进一步明确在塑造良好生态中的定位、作用,形成新消费背景下一种安全便利、公平竞争、诚信守法的消费新生态。

二、作为一台举办了26年的专题晚会,中央电视台3·15晚会一直坚持以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”为宗旨。今年3·15晚会的专题报道将继续关注传统消费领域和新兴消费领域两个方面,继续揭露一些行业存在的潜规则,和消费市场中存在的违法侵权行为。担当消费市场的瞭望者,通过深入调查及时发现问题的根源,为政府加强监管提供借鉴和建议。

今年3·15晚会依然设置了“消费预警”环节,强化晚会的服务功能,运用多媒体舞台情景剧等方式,展示和揭露隐蔽性强、危害大的新型诈骗手段,及时向广大消费者发出警示,提供防止受骗的技巧和方法。晚会现场还会通过试验和演示等方式,向观众揭示一些市场销售产品所存在的潜在风险,提高消费者辩真识假的能力。

今年晚会将进一步强化场内场外的互动性,晚会现场还会通过无线网络技术手段与现场观众互动,让观众切身体会网络安全漏洞所带来的隐私泄露风险,并为大家提供相应的防范和解决办法。同时还会设置虚拟观众席,与场外观众和网友进行实时互动交流。

在舞美设计上,今年的3·15晚会继续大胆创新,将投影和LED大屏幕相结合,营造全新的视听体验环境。

三、今年晚会还将有来自主办部委的“权威发布”;以及表彰那些为消费维权做出卓越贡献的普通人。

央视3·15晚会26年来一直坚守新闻媒体的职责,从揭露骗局陷阱,到打击假冒伪劣,从破除行业“潜规则”,到推动制度的进步,再到倡导共筑消费新生态,我们与消费者共同努力。

2015年315晚会主题: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

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会议精神,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,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5年的年主题为“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”。

一、年主题的涵义

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,消协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凝聚消费维权合力,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,努力开拓消费维权新局面;二是按照“依法治国”理念,消协组织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,依法履行《消法》所规定的各项责任、义务,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;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,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,让消费者愿意消费,无忧消费,畅享消费,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。

二、年主题的依据

第一,适应新常态,迎接新挑战,探索新机制,开拓新格局,是新时期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。当前,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,消费观念、消费行为、消费方式不断发生新的变化。在消费结构多样化,消费时空扩大化,消费需求个性化的新时期,消协组织必须与时俱进,凝聚社会共识,汇集维权合力,树立维权新思维,创新维权新机制,打造维权新格局。

第二,强化依法保护理念,贯彻落实《消法》,是“依法治国”理念的基本要求。2015年,是全面推进“依法治国”的开局之年,也是《消法》实施一周年。落实《消法》,完善《消法》确立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制度,敦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各相关责任方落实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,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。

第三,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,促进社会和谐,让消费者放心消费、无忧消费,是消费维权工作的根本任务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,消费日渐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。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,对保护消费意愿、增强消费信心、开发消费潜力、扩大消费规模、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、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至关重要,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根本要求。

第四,让消费者能消费、敢消费、愿消费,畅享消费给生活带来的幸福和快乐,是我国社会制度对人民利益的保护,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应有之意。保障民生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繁荣成果,是我国社会制度的要求,是“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”体现,也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。

三、年主题的目标

一是凝聚社会共识,汇集维权合力,发挥纽带作用,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。按照中消协新一届理事会的要求,积极探索维权新机制,发挥消协社会组织平台作用,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的合力,促进建立政府部门、社会组织、广大群众、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格局,努力开拓消费维权新局面。

二是牢固法治理念,依法履行职责,努力推动消费维权法制化。在全社会倡导和坚持依法维权消费者权益、服务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的理念,继续推进新《消法》贯彻落实,针对重点领域、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,消协组织依法履行反映、查询、建议、披露曝光、监督检查、支持起诉及提起诉讼等各项职责,督促和促进全社会履行法定责任,推动消费环境向好。

三是推动制度完善手段创新,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。按照《消法》的要求,推动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完善,加强消费纠纷调处、消费意见反馈、消费诉求反应的快速应对机制,聚焦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领域和垄断行为,积极运用维权手段,推动市场交易秩序健康、有序,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,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。

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引导,倡导科学理性消费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面对消费模式、消费需求、消费方式不断翻新和各类新兴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的消费领域,要依靠社会有利资源,运用科学公正手段采集客观的商品和服务信息,以消费者乐于接受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,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让消费者真正体验消费的快乐,努力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,自主消费。

四、消协组织年主题重点工作安排

围绕“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”年主题,中消协和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以下方面工作:一是深入开展年主题宣传,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,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,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,保护和提振消费者信心;二是积极配合人大执法检查,总结和研究《消法》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,为进一步落实《消法》各项规定提供重要实践经验和理论参考;三是加强消费教育引导,针对新型、热点产品和服务,开展产品比较试验和消费体察、体验,为消费者选择放心、满意产品和服务提供参考;四是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,针对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银行服务、快递服务、电信服务、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,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和市场监测活动,查找服务短板,反映消费者诉求,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;五是进一步完善投诉咨询信息化建设,搭建消协投诉工作平台,畅通消协组织内部以及与社会有关方面受理、解决消费者投诉的渠道,为保障消费者无忧消费发挥重要作用。

2014年315晚会主题:让消费更有尊严。

315主题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,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,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6年的年主题为“消费与服务”。

一、“消费与服务”年主题的涵义

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“消费”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。扩大内需,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、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,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,是改善民生、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。确定“消费与服务”年主题,就是强调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、扩大内需,做好服务工作。其中的“服务”,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: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;二是服务经济发展;三是服务社会和谐。

二、“消费与服务”年主题的确定依据

确定“消费与服务”年主题的主要依据有:

一是关注民生,服务广大消费者的需要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。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。这种需要,从某种意义上讲,就是消费者的消费需要。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,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、不断进步的过程。服务广大消费者,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,扩大消费,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消费品种极大丰富,消费领域日益扩大,消费结构不断升级,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,生活质量明显改善。但是,与此同时,消费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,如: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大量存在,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;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,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;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还不健全,保护力度尚显不足;居民住房、教育、医疗等负担过重,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。这些问题的存在,不利于拉动内需,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。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政策制订、法制健全、价格调控、结构调整、行业规范、监督管理、宣传引导、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为消费者着想,为消费者解忧,为消费者服务。服务广大消费者,还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,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。要注意节能、环保,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,保证人类的永续发展。

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,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。首先,做好消费维权工作,就是在为扩大内需,特别是扩大居民生活消费服务。扩大消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。消费导向是市场经济必须遵循的原则。市场经济越发达,消费的主导作用越明显。就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状况而言,消费的作用日益突出,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。要扩大内需,就要扩大有效的消费需求,特别是增加居民的生活消费需求,而其核心则是保证消费者的消费信心,使其敢于消费、乐于消费。就此而言,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,就是在为拉动消费、扩大内需、促进经济发展服务。

其次,做好消费维权工作,加大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,有助于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。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,党和国家推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、促进经济增长的多项措施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指出,必须坚持扩大内需和稳定外需协调发展,要更加自觉、更加主动地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。要扩大居民消费需求,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。

其三,做好消费维权工作,保障居民消费增长,是调整经济结构、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。20xx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了3315美元。国内外普遍认为,人均GDP3000美元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节点,有可能带来消费的活跃。超过3000美元之后,居民消费类型将发生较大变化,呈现出消费升级特征。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,提高生活质量和满足精神需求的消费品不断升温,家政、培训、餐饮、健身、电信、旅游、保险等服务性消费需求旺盛。规范和发展第三产业——服务业,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各种消费需求,还可以增进就业、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、缩小城乡差距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,要适应群众生活多样化、个性化的需要,引导消费结构升级。这就要求我们更多地关注服务行业、服务领域,采取各种措施,扩大服务性消费,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
三是强化消费维权理念,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。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的经济。只有尊重和保护消费者,才能充分释放消费需求,拉动经济持续增长。伴随消费水平的升级,当前的消费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。一是消费纠纷数量大、种类多。从的总体情况看,目前每年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仍然保持在70万件左右,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各个方面。二是群体性投诉增多。在食品、商品房、汽车、公共服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,群体性纠纷案件较多,影响也较大。三是新型消费纠纷不断出现。随着消费领域的不断拓宽,消费方式的日新月异,新的消费问题和消费纠纷不断涌现。如网络购物、电视购物、分时度假等。消费纠纷涉及广大消费者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其妥善处理事关国家稳定、社会和谐。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,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,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,打击和制止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,才能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,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。

三、“消费与服务”年主题的目标

中消协开展“消费与服务”年主题活动的基本目标是: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,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、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,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,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;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,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;倡导科学、合理、健康、文明的消费模式,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
实现“消费与服务”年主题,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。

首先,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,依法经营,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,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;主动研究市场动态,积极研发低碳、环保产品,节能减排清洁生产;加强对服务领域的关注和投入,适应农民、残疾人、儿童、老年人等消费弱势群体的需要,提供个性化、多样化服务;特别是在家电、汽车、摩托车下乡,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等活动的实施过程中,要切实保证消费安全和服务跟进,真正造福广大消费者,使城乡孕育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。

其次,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,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;积极推动服务产业发展,加强人员培训,提高服务理念和水平;倡导节能环保生产,扶植优秀企业发展;抵制不良经营手法,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;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磋商,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;引导业内相关企业,妥善处理消费纠纷。

第三,吁请各级政府有关部门,协调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,针对不同的消费需求,制定配套措施;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,完善相关法律、政策、标准;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,强化市场监督管理;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,净化市场环境;规范、扶持第三产业发展,推动、扩大服务领域消费;鼓励节能、环保产品的生产,倡导低碳、绿色消费;保证物价平稳,完善社会保障体系,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。

第四,希望广大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,增强消费信心,学习消费知识,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。

第五,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,研究机构和有关专家广泛开展理论探讨,新闻媒体不断加强宣传和引导,使扩大消费与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,并落实到自身行动中去。

第六,各级消协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,创新服务机制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努力提高服务水平,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一要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,切实解决消费纠纷;二要加强社会监督,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,承担社会责任,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;三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,引导消费者科学、合理、可持续消费;四是动员社会力量,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诚信315

四、消费者协会将开展的主要工作

围绕“消费与服务”年主题,20xx年,各级消费者协会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:

一是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、内容和重要意义,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服务关系的认识,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;

二是结合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,大力开展以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。中消协将设计印制年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材料,组织各地消协广泛张贴,扩大宣传效果。

三是组织开展服务业热线服务状况等方面的调查,针对有线电视服务、电视购物、汽车维修、物业服务、快递服务、停车收费服务开展消费者评议;逐步开展家用轿车、商业零售业、银行、保险、电信、邮政、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消费者满意度测评,为规范服务行业、改善消费环境提供参考。

四是针对环保、节能降耗、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开展比较试验,引导消费者选购环保、节能、低碳产品;开展有关服务行业的消费体验活动,推动改进相关服务质量和水平;组织编写消费教育工作大纲和系列消费教育手册,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。

五是认真受理投诉,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协商和解平台,积极促进和解,提高投诉调解率;有重点地加强对公共服务业和商品售后服务投诉热点、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,切实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。

六是加强法律与理论研究工作,组织开展消费政策研讨会,推动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相互衔接;针对预付式消费服务、汽车销售与服务、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的热点问题,组织有关专家和部分地方消协开展课题研究,提出制度和政策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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